立案須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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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受理范圍 仲裁立案范圍為平等主體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之間產生的合同糾紛和其他財產權益糾紛,如商品房買賣合同爭議、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爭議、金融類合同爭議、具有涉外因素的合同爭議、知識產權類合同爭議、海事海商類合同爭議、物業管理合同爭議等。 下列糾紛不能仲裁: (一)婚姻、收養、監護、扶養、繼承糾紛; (二)依法應當由行政機關處理的行政爭議; (三)勞動合同爭議; (四)農業集體經濟組織內部的農業承包合同糾紛。 仲裁立案條件 (一)有仲裁協議; (二)有具體的仲裁請求和事實、理由; (三)屬于仲裁委員會受理范圍。 立案材料要求 濟南仲裁委員會立案管理處針對當事人提供的申請仲裁的材料進行審查,確定是否可依法立案。當事人須提交下列完備的立案材料: (一)仲裁申請書 1、仲裁申請書的份數:申請人需提交仲裁申請書5份。若爭議涉及多位當事人主體的,則須按當事人主體人數提供仲裁申請書份數。 2、仲裁申請書的書寫:打印或字跡工整的碳素墨水書寫。 3、仲裁申請書的內容包括: ①申請人、被申請人的基本情況: 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民族、職業、工作單位和住所。申請人、被申請人為單位的,寫明名稱、住所,以及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住所等并提供雙方當事人的聯系方式; ②仲裁請求:要求簡潔、明確、具體,同時注意不要遺漏。 ③事實和理由: 具體內容主要有: 1)當事人之間的法律關系; 2)爭議的發展過程; 3)爭議的焦點和主要內容; 4)對方(即被申請人)應承擔的責任等。所依據的事實要如實陳述、具體清楚,實事求是,有理有據。 4、簽名或蓋章:申請人為個人的,仲裁申請書均由個人親筆簽名并加按手??;為單位的,單位加蓋公章。 (二)身份證件 當事人不僅要提供本人的身份情況,還須提供被申請人的身份情況,以證明所列被申請人的主體資格。 申請人為個人的,提供居民身份證復印件;申請人為法人或其他組織的,應提交《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或主要負責人證明書(加蓋公章)。 被申請人為個人的,提供居民身份證復印件;為法人的,提供企業登記信息表(通過工商局查詢)。 (三)送達地址確認函 申請人申請立案時,應提供申請人及被申請人準確的仲裁文書送達地址確認函。 (四)委托手續 當事人可以委托代理人一至二人代理有關的仲裁事項;接受委托的代理人,應當向本會提交授權委托書。授權委托書應當注明委托的事項和權限。委托公民代理的,應提交代理人身份證復印件;委托律師代理的,應提交律師事務所的公函。 以上授權為個人的,由個人親筆簽名并加按手??;為單位的,單位加蓋公章。 (五)證據材料 申請人需提交證據材料5份。若爭議涉及多位當事人主體的,則須按當事人主體人數提供仲裁申請書份數。 申請人負有舉證的責任,申請人舉證要注意: 1、列舉證據名稱、內容及證明的對象; 2、說明證據的來源和可靠程度; 3、寫明證人的姓名和住所; 4、提交證據的原件和復印件。 (六)紙張要求 立案時提交的所有材料紙張規格均為A4紙。 (七)財產保全 若需申請財產保全和/或證據保全,須提交注明本案爭議應由哪一人民法院依法進行保全的財產保全申請書和/或證據保全申請書原件2份,并增加提交一份仲裁申請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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